噪音量測初階
平常噪音:
多次測量後,以平均值表示,或利用記錄器將噪音值記錄下來
變動噪音:
以噪音計之快速時間加權(Fast)特性測量,每隔一定時間做測量,並觀察噪音之變動情況
間歇噪音:
利用噪音計的快速時間加權(Fast)特性,讀取最大值,多次測量後,取90%以上者平均表示之,利用此噪音計之瞬間最大值鎖定功能(MAX.HOLD)進行測量
衝擊噪音:
測量方法與10-3相同,但必須記錄衝擊噪音發出之頻度
測量點之選定
a.室外之測量:
距離建築物或反射物3.5公尺以上,離地面1.2~1.5公尺為測量點
b.建築物外圍測量:
距離建築物外壁1~2公尺,且高於地面1.2~1.5公尺為測量點
窗前之噪音測量,須在窗戶之中心點,距離窗戶1公尺為測量點
c.建築物內部之測量:
距離內壁1公尺以上(或建築物之中心點),高度離地面1.2~1.5公尺為測量點
d.作業環境之測量:
以作業人員耳朵之位置為測量點,如有特殊規定,以其規定為準
e.機器,電子產品等之測量:
以距離被測物1公尺為測量點
大型機械設備可拉長距離(1~5公尺),並須測量5個位置(前,後,左,右及操作者位置)
f.特殊場所之測量:
以特殊規定為測量之基準,但是周圍環境之噪音、振動、溫度、風速、電磁干擾等,亦為主要影響因素
室外有風時之噪音測量
在室外進行噪音測量時,為避免風切聲影響測量精確度,請加上防風球.(如室內有風流動亦需加裝防風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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